是業力使然讓我遇到靈源老和尚嗎?並非真的如此,而是所謂的「善根」。佛教的業是指因果法則,當我們說這個、那個的發生是由於業,即是說我們現在所經歷的,是我們過去行為的結果。如果以前我對我的鄰居態度惡劣,那麼在一個寒冷的早晨,當我的汽車電瓶沒電了,上班也遲到了,他不會願意來幫我充電。如果我向來對我的鄰居非常友善,他會介紹我一個好的包工,幫我建露台。這是對「業」的簡單解說,但如果你一旦開始去檢視業的運行,你會發現「業」真是驚人的複雜。
善根與業相關,但不盡相同,它說明一個事實,如果曾在往昔修行,即是播下了一粒種子,那今生便會對修行有興趣,或修行能得力。通常我們把遇見名師、修行得力,或速解法義歸因於善根,意思是一個人在前生曾經修行,而且發願來世要精進地修行。
所謂的「因緣巧合」,是指過去生與人結了善緣,而今成熟。每一個人在過去生都做過好事,、結過善緣。有些人不去培育、長養它,那它就不會成熟或浮現;其他的人長養它,它就會孕育成形。我盡心盡力地使自己再恢復出家身,與我的宿世善根及過去生所發的願有關。因為我的願力強,過去生也結下善緣、善行,因此因緣能夠成熟,每個人都有這種善緣與善行,但如果他們的願力弱,就不會那麼快地成熟了。
《雪中足跡—聖嚴法師自傳》‧第八章‧桶底脫落,p.125-6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